學前兒童的大部分時間都是在游戲中度過的。幼兒喜歡游戲,也需要游戲,游戲是最適合學前兒童身心發(fā)展特點的一種獨特的活動。幼兒在生活環(huán)境中獲得各種知識,學會許多動作,大多是通過游戲的形式反映出來。
游戲不同于學習和勞動。它不是為了完成某一種預定的社會任務,也不是現(xiàn)實生活本身。它是在假想和想象中來完成的一種現(xiàn)實活動,是想象和現(xiàn)實生活的一種獨特的結合,是人的社會生活的一種初級形式。
兒童在游戲中,可以更好地認識和反映周圍的現(xiàn)實生活,反映人們的思想、感情和道德面貌,反映人們彼此間的關系。所以,高爾基說;“游戲是兒童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途徑。”
幼兒游戲的內容,離不開他們周圍的現(xiàn)實生活和成人的實踐活動。幼兒對客觀現(xiàn)實的反映,往往是模仿成人的活動,借助于想象,用玩具、游戲材料,用語言、動作,創(chuàng)造性地反映出來。例如,幼兒上街,看見行駛著的電車,公共汽車,回家以后,就用板凳或是木箱、木板等,當作汽車、電車,在地上推來推去,或是用繩子牽來牽去,想象著開汽車,開電車的情景。又比如他們看了戰(zhàn)斗故事影片,回家以后,就用鐵盒當坦克,用木棒當機槍,想象著作戰(zhàn)的情景,自言自語地“沖呀!”、“殺呀!”類似這樣的許多事例都說明,幼兒的游戲活動所反映的內容都是人們的社會實踐。
游戲活動種類很多,一般有教學游戲、創(chuàng)造性游戲、角色游戲、活動性游戲和體育性游戲等等。
有目的、有計劃地進行教學游戲,能夠豐富兒童的知識,發(fā)展語言表達能力,提高兒童的觀察、注意、記憶和獨立思考等能力。例如,通過漢語拼音游戲,可以使五、六歲的幼兒達到小學一年級的拼音水平。又如扮演“幼兒園”和“商店”的游戲時,“幼兒園”老師委托兒童到“商店”去購買一些必需的物品:彩色鉛筆、厚紙、剪刀、漿糊、尺子等,兒童就必須注意聽,并有意記住這些物品的名稱,到“商店”里才能買得回來。從這種游戲中很自然地就使兒童的注意、記憶力得到了發(fā)展。
游戲本身是一種創(chuàng)造性的想象活動,在游戲中,幼兒的想象力十分活躍。隨著幼兒生活經驗的不斷豐富,想象的內容也逐漸豐富起來。例如,幼兒在做“娃娃家”的游戲活動時,女孩要扮演媽媽的角色,用白紙揉成小顆粒給娃娃喂飯,把手巾當作被子給娃娃蓋,還自言自語地說:“娃娃乖乖睡”等疼愛孩子的話,表露出了媽媽愛孩子的情感體驗。
在創(chuàng)造性游戲活動中,有的兒童可以做出很多奇妙的物體模樣,有的兒童可以表現(xiàn)出特殊的才能,如組織才能、發(fā)表演說的才能和歌唱才能等等。
活動游戲能培養(yǎng)兒童的自覺紀律和道德品質,鍛煉幼兒的意志和性格。因為活動性游戲多數(shù)是集體活動。如“老鷹捉小雞”游戲,每一個參加者都必須遵守一定的游戲規(guī)則,如不遵守,就會破壞集體的統(tǒng)一協(xié)調行動,游戲就不能進行下去。通過這種游戲,可以使兒童體會到個人要服從集體。有利于培養(yǎng)幼兒的集體主義精神和自制能力。
“角色”游戲對培養(yǎng)幼兒的性格與意志有特別的作用。例如,讓組織紀律性較差的兒童扮演“幼兒園”游戲中的老師,老師要教學生排隊、做操、唱歌等,扮演者就得象個老師的樣子,要帶頭遵守組織紀律,要給學生做榜樣。在游戲中,兒童有了這種體驗,對培養(yǎng)他們的組織紀律性是大有好處的。又如,有的兒童意志力較差,可以讓他扮演“哨兵”站崗的角色。“哨兵”在崗位上不能隨便和別人說話,不能到別處去玩,必須規(guī)規(guī)矩矩的執(zhí)行“哨兵”的任務,這對兒童的意志行為是一個很好的鍛煉。
總之,游戲活動方式很多,對促進幼兒身心發(fā)展是多方面的。幼兒教養(yǎng)人員要根據(jù)兒童的年齡特點和他們對玩具要求的不同,積極做好組織和引導工作。
一般地說,小班兒童的游戲,多半是簡單的、零星的反映現(xiàn)實中的一些事物,有的喜歡獨自游戲,有時也能三、兩個兒童合作游戲,時間短而且容易轉移。
中班兒童能較多地反映成人的勞動和人與人之間的一般社會關系,能逐漸集合較多的同伴一起游戲。
大班兒童游戲的內容更加豐富,更加復雜,喜歡集體游戲,更具有社會意義。
不同年齡的兒童對玩具的要求也有所不同。小班兒童喜歡簡單的、體積比較小的、能活動的玩具。大班兒童喜歡大型的、比較復雜的、能活動的玩具。女孩子喜歡玩娃娃,男孩子喜歡玩汽車、火車、手槍、步槍等。